《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4日
为规范学院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评审工作,促进学院专职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 号)《云南省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暂行办法》(云高工学〔2017〕2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人事部门制定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试行)》)。本《评审条件(试行)》广泛征求学院教职工的意见,根据教职工的反馈意见再次进行完善。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完善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试行)》分别提交2022年1月10日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经2022年1月10日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提交2022年3月14日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临时)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条件(试行)》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行政楼4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691-214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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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