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陈登琳等14位同志具有助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根据《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经2022年11月14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核通过,考核定职认定陈登琳、符娟、凌光一、李逸、左雪娇、林静、刘瑶瑶、徐晓燕、李许明、张可欣、罗健伟、林子荷、陆蕊、屈永攀14位同志具有助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科或人事科反映。
监督电话:
纪检科办公室:0691—2140191
人事科办公室:0691—2148190
监督邮箱:
纪检科:bnzyjwb@163.com
人事科:xsbnzyjsxyrsk@163.com
人事科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