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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校风、学风、校园文明建设,培养适应社会全面进步需要的合格大学生,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维护广大学生利益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它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第二章  思想表现

第三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心时事政治。

第四条  热爱祖国和人民,弘扬民族精神,自觉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学校稳定。

第五条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

第六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非法活动。

第七条  热爱学校,恪守校训。

第三章  日常规范

第八条  宿舍规范

(一)早睡早起,认真洗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上课前整理好个人内务,值日生认真值日,及时将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三)按时归寝、熄灯就寝,就寝时间不大声喧哗、聊天,不随意出入宿舍,不串宿,不留宿外人。

(四)在宿舍内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遵守公序良俗。

(五)不随意向宿舍,走廊、窗外扔垃圾、倒水。

(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酗酒。

(七)不沉迷电脑、手机等网络各种游戏,不使用网络传播和发布不道德、不文明、不合法和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内容

(八)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电器、不养宠物;服从公寓调整。

(九)节水节电不浪费,做到人走水关、人走电关。

(十)爱舍如家,团结互助、宿舍文化健康向上,争创文明宿舍。

第九条  教室规范

(一)进入教室要仪表整洁,着装大方,不在教学楼内吃零食。

(二)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尊重授课教师。

(三)上课认真听讲,姿态端正,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四)按时上晚自习,不迟到不早退,不喧哗,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五)实验、实习不迟到,不早退,完成学习任务,尊重指导老师和现场工作人员,爱护教学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规范操作,注意保养。

(六)按规定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人员,不违纪,不作弊。

(七)爱护公物,不在桌椅上涂写刻画,计算机房留下垃圾,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八)保持教学楼及教室卫生,不乱扔杂物、烟头,不随地吐痰。

(九)在走廊、楼梯行走时做到轻声、右行、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推拉拥挤。

第十条  就餐规范

(一)文明就餐,自动排队,不夹塞,不脚踏椅凳。

(二)就餐时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三)科学饮食,讲究卫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餐后将剩饭利菜倒进指定容器,餐具送回指定地点。

(五)尊重炊事员、服务人员劳动。

第十一条  图书馆规范

(一)自觉维护图书馆内环境及秩序,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在馆内喧哗、朗读、大声接打电话;不得携带零食及有味道的食物入馆。

(二)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在座位上躺卧休息、打闹嬉戏。

(三)爱护公共资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个人及他人长时间占座。

(四)秉承诚信友善,按时归还借阅书刊,自觉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点涂、乱画,不得拆页损坏书刊。

第十二条  会议规范

(一)参加会议听从指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列队入场。

(二)保持会场肃静,集中精力,认真听讲。

(三)会议期间关掉手机和其它通讯工具,自觉脱帽。

(四)会议结束,领导与老师退场后,按顺序退场。

第十三条  文体活动场所规范

(一)参加活动要仪表大方,仪容整洁。

(二)讲究卫生不乱扔纸屑或瓜果皮壳之类的东西。

(三)娱乐活动要合理选择时间地点,活动有度,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活动结束后,按顺序退场。

(五)体育活动,赛事过程中尊重裁判,尊重对手,不说脏话,注意运动卫生。

第十四条  仪表规范

(一)整洁大方,符合学生身份。

(二)发色:焗发颜色与自然色一致或接近。

(三)发式:男生发长不过耳,不理光头,不扎小辫;女生不理板寸。头发干净,梳理整齐。

(四)饰物:所佩饰物与学生身份相符合,男生不得带耳环、耳钉,不带造型怪异的戒指。女生不提倡佩带黄金珠宝饰物。

(五)鞋:校园内上课时不得穿拖鞋。

(六)服装:校园内,女生不穿吊带衣服,不穿低胸衫,不穿露背露腹的上装,不穿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男生不穿背心,不敞怀、不赤背。

第十五条  行路规范

(一)遇有师长、熟人主动打招呼。

(二)需要问路,语言要礼貌,过后要致谢。别人需要帮助时,应设法给予帮助。

(三)行路时注意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四)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翻越栏杆、围墙。

(五)绿色出行,学生在校期间不提倡开车和骑电动车。

第十六条  男女生交往规范

(一)男女学生交往以“自尊、自重、自爱”为原则,以道德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为准绳。

(二)公共场合,男女同学交往,应保持一定距离,举止文明、行为端庄

第四章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劝阻。

第十八条  本规范由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