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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一、宿舍管理

1)新生入学按照程序办理住宿手续,领取钥匙入住。住宿学生应服从并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他人床位。

2)住宿学生应按照学院收费标准及时缴纳住宿费及水电费等,逾期不交付的,将给予断水断电。

3)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门锁或加装门锁,不得将钥匙借予非本寝室成员使用。私自调换或加装的,学院有权拆除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学生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睡觉,严禁晚归。学生宿舍大门于晚上 2300关闭,凡于 23:00—6:00 进出宿舍楼者,应向宿管员说明原因并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不得翻宿舍栏杆、窗户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5)学生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宿管值班室办理,丢失门锁钥匙应及时上报,借用宿管备用钥匙配置钥匙,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责任人员出。 

6)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留校,若因集中培训等原因需延缓离校,需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上报分管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才能留校 

7)学生因休学、退学、参军等情况离校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财务部门按照规定退还住宿费。退宿学生所住宿舍硬件及水电设施等经清点、检查如有缺损,需按规定交纳赔偿金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未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或退宿后未及时搬走者,其遗留物品因清扫、维修、寝室另作用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8)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有特殊原因要求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的,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严禁留宿非本室人员,禁止容留异性在寝室过夜。因学院管理处于特殊时期的,不得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9学院管理部门有权对住宿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对因学生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及时加以调整,住宿学生须服从安排和调整。 

10)毕业班顶岗实习期间,住在学生宿舍的同学,要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相关要求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搬离宿舍。 

宿舍秩序管理

1)学生须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学生宿舍区域内哄闹、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严禁赌博、酗酒、吸烟、吸毒、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及其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

2)学生不得损坏和拆卸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正常损坏,应按程序及时报修,如有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不得擅自在墙壁床、衣柜和书桌等设施上刻写涂画,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3)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环境秩序,未经宿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张贴各类宣传品,不得在宿舍区内推销、分发传单、从事经营活动。保持学生宿舍楼道畅通,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堆放杂物及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楼宇外文明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将非机动车带入寝室。

4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在宿舍内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营造和谐、有序、健康、向上的学生集体生活氛围,但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安全管理

1学生不得从事非法集会、游行,不得观看、下载、传播非法信息等破坏安定团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攻击、入侵、窃密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等进宿舍

2)禁止在宿舍楼内藏匿、观看、复制、传播不健康的或反动的报刊、书籍、碟片、网络、音频、视频等其他声像制品;抵制参与非法传销或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等。

3)学生应遵守治安法律、法规,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应提高警惕,外出随手关好寝室门窗,提高网络转账等防骗意识,自觉做好防盗、防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学生应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和烧煮食物;不得饲养猫狗兔鼠蛇等宠物;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各种有毒危险物品或其他违规物品进入宿舍;不做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或有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为。 

5)禁止擅自挪用、破坏消防器材;发现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并协助处理。

6)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不得在寝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及时关闭接线板及各类电源开关,不得将手机、电脑、电风扇、吹风机等电器的电源线或充电器处于运作状态。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须及时报告宿舍维修部门。

7)不得在寝室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火锅、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炉、紫砂锅、豆浆机、咖啡机、直板夹、卷发棒、电炉等违规电器和禁用的大功率电器。因煎药等特殊原因可持医院证明到学院办理使用手续。各类违规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学生应服从学院学生科的宿舍卫生管理,做到一日两扫,离开寝室就带走宿舍垃圾。

2)各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宿舍长由本宿舍学生推举产生。各宿舍长作为宿舍管理人员之一,做好宿舍卫生安排工作,做到每日有值日,周末大扫除打扫范围包括本宿舍卫生及宿舍所划分到的公共区域。

3宿舍长需督促本室同学整理好个人内务,脏衣裤袜常清洗,节约用水用电,床铺整洁干净。    

4)学生积极参与日常卫生清扫等劳动教育宿舍内的公共区域须保持整洁,公共设施须妥善使用;地面须保持干净无尘、无水、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墙面清洁、无蛛网吊灰,墙壁上不乱贴、乱画;不向走廊、窗外泼洒液体和杂物;常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细则学院授权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