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创业平台,包括景洪校区大学生创客空间和勐仑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第二条 宗旨:
1.帮助大学生搭建良好的创业平台,拓展就业途径,积累工作经验,准确评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缩短与实际岗位需求的距离。
2.扶持大学生创业,给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提供参与创业的机会,积累社会资源。
3.搭建社会、企业、学校和学生四方共赢局面,为企业储备人才,为大学生提供企业管理、经营实战平台。
第三条 目的:鼓励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创新创业政策,结合实际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四条 本办法作为指导性纲领,凡申请入驻校园创业平台的全体成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校园创业平台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就业科、学生科、团委、教务科、科研科、保卫科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创业指导教师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科,负责校园创业平台管理具体事宜。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校园创业平台日常管理,宣传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座、交流活动,办理入驻团队项目审批流程,材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科、团委
2.负责校园创业平台日常安全及卫生巡视,做好对入驻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教育管理,跟踪入驻团队成员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学生科、保卫科
3.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落实产学研,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科、科研科
第六条 管理职责
1.制定校园创业平台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校园创业平台的对外宣传和联络;
3.负责对校园创业平台和创业团队的管理;
4.受理创业团队的入驻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5.为创业团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防止其出现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
7.负责受理消费者在创业团队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并进行指导纠正;
8.负责对入驻团队的考核、评比、审计、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9.负责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 入驻条件与申请流程
第七条 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成员自觉遵守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校园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2.创业团队成员应为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具备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具有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的能力;
3.创业团队申请入驻校园创业平台后,必须保证能在校园创业平台正常开展工作;
4.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支持科技类型项目优先入驻;
5.创业团队开展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和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同意,且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6.创业团队成员成绩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能合理地协调好学业和创业之间的关系;
7.创业团队严格按照创业项目申报书经营内容开展业务,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第八条 申办程序
1.有意愿入驻校园创业平台的创业团队提交创业计划书和项目申报书;
2.学院组织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入围的项目团队报学院领导研究;
4.同意入驻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长意见书各一份;
5.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学习校园创业平台管理办法,签署入驻协议书,办理入驻手续;
6.创业团队在项目开始运转时,应申请办理由工商、卫生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并提交复印件;
7.在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报经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批准同意,各项目团队可根据项目进行个性化的装饰。
第九条 评审标准
1.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相抵触;
2.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建议能与专业结合或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相连接;
3.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分析透彻,能把握市场需求,有明确的消费群体和合理的定价,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和指导性;
4.项目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所学课程无补考,无旷课现象,掌握创业相关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项目负责人拥有项目运营初始资金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6.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章 校园创业平台的管理
第十条 学院为入驻团队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创业场所、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在退出或转接时应如数归还或者转接给下一团队。若丢失或损坏,按学院相关物资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2.指导或协助各团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等,并积极为创业团队争取相应的优惠政策;
3.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公司,为创业团队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定期举办优秀创业团队成功经验交流会,交流创业成果,促进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5.帮助创业团队分析、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6.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介绍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
7.入驻校园创业平台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创业团队,可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第十一条 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与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签订的协议,在学院相关制度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经营;
3.在校园创业平台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时,及时向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完成相关统计工作;
5.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
1.创业团队严格遵守校园创业平台作息时间(上午8:00—晚上22:00),不得擅自延长营业时间;
2.创业团队必须做到离开创业场所时锁门关窗,关水关电;
3.严禁任何人员在晚上23点后留宿创业场所;
4.不允许使用违规电器,不允许私拉乱接,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允许损坏公共财产。
5.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各创业团队成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科或者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报告;
第十三条 卫生管理
1.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各创业团队应保证自己经营区域内干净整洁;
第五章 创业团队退出
第十四条 协议期满退出
入驻团队与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协议期满,到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十五条 自动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十六条 孵化期满退出
校园创业平台主要为大学生走上社会自主创业提供尝试、准备和积累等服务,团队负责人在毕业前应办理相关手续,自动退出或者在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的协调下进行项目转接。无论是退出还是转接,均要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十七条 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校园创业平台管理方法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校园创业平台管理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管理条例执行。